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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洁取暖,要温暖也要蓝天——专访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今年冬天,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继续稳步推进。仅京津冀及周边“2+26”城市今年就要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。清洁取暖如何换回更多蓝天?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,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举措?新华社记者专访了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。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约1700万户,对空气质量改善贡献大 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总体进展如何?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如何?答 近年来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。截至2018年底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农村地区完成散煤治理1000万户左右,加上今年采暖季前预计完成约700万户,总计1700万户左右。 实践证明,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,加快散煤治理,能够有效解决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,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。 从河北省10个全域完成散煤治理的区县和10个没有开展散煤治理的区县持续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结果看,完成治理的地区PM2.5平均浓度较未实施改造地区低30%左右,PM2.5平均浓度下降幅度要高出18个百分点,大气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明显优于未实施改造地区。综合来看,散煤治理对本地PM2.5平均浓度改善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贡献率均达三分之一以上。 同时,散煤治理还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,实现了农村清洁便利炊事和取暖,农村居民告别烟熏火燎的煤炉取暖方式,生活品质得到极大提升,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。 多措并举做好改造后电源、气源等能源保障 记者提问 稳定的电源、气源供应是保障清洁取暖顺利实施的前提,请问生态环境部在督促各地落实能源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?如何保障群众用得起、用得好?答 今年秋冬季,为把清洁取暖这件为民造福的事办好,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、地方人民政府、央企,不断加强电源、气源供应保障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: 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务。指导各地根据气源电源等落实情况,“自下而上”确定散煤治理任务。根据各地上报,2019年10月底前,京津冀及周边“2+26”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。 各地散煤治理任务中,坚持因地制宜、多元施策,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煤则煤、宜热则热。其中,“煤改电”、集中供热、地热能等方式替代比例超过50%,更加突出多种方式替代,以较大程度缓解天然气保供压力。 二是全力做好气源、电源供应保障。生态环境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持续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,加快2019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建设,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。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,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倾斜,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。指导地方完善调峰用户清单,夯实“压非保民”应急预案。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“2+26”城市做到全覆盖,全面加大支持力度。供暖季期间,一律不得开展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工作。督促各地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居民天然气取暖运营补贴政策,对低收入群体和“煤改气”家庭给予适当补贴,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、用得好。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。10月9日起,生态环境部组织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汾渭平原等39城市开展“煤改气”专项排查。对所有燃气公司开展全面摸排,排查气源指标逐级分配落实情况,督促供、用气单位提前落实气源,确保“煤改气”项目气源充足。对39城市2019年308万户“煤改气”改造户逐村入户抽查,排查2019年新增改造工程进展情况。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问题,纳入督办函,及时交办地方政府,督促限期整改。 “双保险”避免“一刀切”问题 记者提问 此前个别地方出现没有供气就拆除锅炉导致群众受冻的现象,请问如何避免“一刀切”问题?答 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协调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,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,坚决反对新的采暖设施不到位就拆除群众原有取暖设施的“一刀切”问题。 在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-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中明确要求,坚持“以气定改、以供定需,先立后破、不立不破”,“先规划、先合同、后改造”。坚持以气定改,根据采暖季气源供应情况,完成农村散煤治理定村确户工作,并做好用气保障。坚持先立后破,在未落实气源电源、不具备供气条件下,或未经过一个采暖季检验的新改造用户,原有取暖设施不得拆除,并预备洁净煤兜底保障“双保险”。 在“煤改气”专项排查中,地方落实“先立后破”情况也是排查工作的重要内容。对入户排查发现的不落实“先立后破”等重点问题,纳入督办函,及时交办地方政府,督促限期整改。 进入采暖期后,生态环境部也将密切关注涉及供暖保障方面的信访投诉等信息,第一时间派工作组现场核查核实,对问题属实的督促解决,确保群众温暖过冬。 |